于**、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张三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山东法笃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2-04 浏览次数:225次
审理法院: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 号:(2023)鲁1311民初1378号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诉权的合法处分,依法应予准许。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730元,减半收取计5865元,保全费4485元,合计10350元,由原告于**负担。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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