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月月红果品经营部、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山东法笃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2-04 浏览次数:297次
审理法院: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裁定书
案 号:(2022)鲁1391民初1761号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临沂高新区月月红果品经营部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临沂高新区月月红果品经营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临沂高新区月月红果品经营部负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